“最牛钉子户”要被强制拆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02:03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最牛钉子户”要被强制拆迁
被称为“最牛钉子户”的小楼。

  房主:没要过2000万元,只求实物安置

  开发商:协商数十次,补偿谈不妥

  本报讯据《重庆晨报》报道,今年3月初,网上开始流传《史上最牛的钉子户》的图片:一个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楼盘地基正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二层小楼,犹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重庆网友将其命名为“史上最牛钉子户”,并称,房主跟开发商要价2000万元,否则不搬。近日,房主、开发商和有关部门接受了媒体采访。

  15日下午5时,这栋房子的房主吴苹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不同意“钉子户”这个称呼,因为自己从来没有向开发商提出过货币安置,所谓“索要2000万元”一说纯属子虚乌有。

  吴苹称,自己与丈夫继承的这处房产有219平方米,一楼一底,产权证和国土证都齐全。而自己选择了实物安置,要求开发商按产权证上的面积和用途,归还相同面积的商业用房,并且提供临时过渡门面。

  据了解,吴苹的房子原址在重庆鹤兴路,所以要求安置房(商业门面)也应该在这个范围。同时,吴苹还要求安置房门面朝向不能变,并要和开发商作出书面约定。

  开发商项目开发部经理王伟称,鹤兴路片区项目改造从2004年8月31日贴出动迁公告,随后整个片区280户都已经搬走,唯独剩下了吴苹一家。其间,公司与吴苹进行了数十次协商,但她始终没有接受安置方案。

  针对吴苹要求提供临时过渡门面一事,王伟表示,开发商并不是没有为拆迁户考虑,最初双方曾就“不提供过渡门面,按楼上20元/平方米、楼下14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过渡期间补贴”达成一致,但是吴苹后来又不同意了,造成协议一直无法签订。

  15日,开发商接到通知,要求于19日下午在区法院开听证会,这个听证会是由九龙坡区房管局申请举行的。

  九龙坡区房管局拆迁管理科任忠萍科长表示,按照拆迁管理条例,依法维护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作为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在拆迁双方长时间协商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拆迁”,以保障该建设工程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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