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被男友卡死在宾馆 宾馆被索赔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04:4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本报记者 李寰

  年仅21岁的女子李娟(化名),因为不愿意继续与男友魏永洪交往而提出分手。魏永洪苦苦哀求,但李娟去意已定,于是两人发生激烈冲突。争执中,李娟的手臂被魏永洪用刀片划伤。随后,魏永洪强行将李娟带到市区一家宾馆,两人发生性关系后,魏永洪用手掐死李娟。事发后,魏永洪喝农药自杀未遂,最终报警自首。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魏永洪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责令魏永洪赔偿李娟的父母支出的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5万元人民币。记者昨日获悉,李娟的父母已向法院起诉,以宾馆没有对其女儿的安全尽到保障责任为由,要求案发时的那家宾馆赔偿20万元。

  女友要分手 水果刀相逼

  事发在2006年8月10日,李娟打电话给男友魏永洪,说要分手。魏永洪慌了,他几乎吼起来:“我那么爱你,你居然这么薄情寡义,我不会跟你分手!”两人在电话里大吵一架。

  第二天早上不到7时,魏永洪打电话给李娟,说既然缘分已尽,他也不愿意勉强李娟,但希望两人能够见个面以作告别。李娟犹豫片刻后答应在市区一家公园门口见面。

  两人一见面,魏永洪就苦苦哀求,希望李娟能够再给他一次机会。李娟挥手甩开了魏永洪,说:“在电话里说好的,否则我是不会出来。希望你给自己留点自尊。”魏永洪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水果刀说:“如果你坚持分手,我就杀死你。”拉扯中,李娟的手臂被划伤,血流不止。魏永洪赶紧叫了一辆出租车将李娟送到附近一家医院包扎。

  气急败坏 顿起杀机

  从医院出来,魏永洪提出希望和李娟到宾馆去开房间。李娟没有拒绝,跟着魏永洪到了附近一家宾馆。

  在庭审中,魏永洪说,到了宾馆以后,他对李娟提出性要求,李娟答应了。后来,李娟告诉魏永洪,她有了新男友,是一个已婚的男人,对方非常有钱。魏永洪说,李娟的口气中流露出对他的蔑视,他劝李娟不要上当受骗,但李娟说这事与魏永洪无关,她以后也不会再与魏永洪来往了。

  气急败坏的魏永洪产生了杀死李娟的念头,他想既然不能与李娟在一起了,不如杀死她,两人在另外一个世界可以继续做情侣。急红了眼的魏永洪从背后紧紧地卡住李娟的脖子长达半个小时后才放手,在确定李娟已经没有心跳后,魏永洪将李娟的衣服整理了一下,然后到五块石附近买了两瓶农药回到宾馆。

  魏永洪喝下了一瓶药,但一直到晚上11时左右,药效一直没有发作。这时,有气无力的魏永洪写了一封遗书,然后报警自首。

  死者父母向凶手和宾馆索赔

  案发以后,李娟的父母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索赔,要求法院分别判令魏永洪和事发时的宾馆赔偿18万元和20万元的补偿费用。

  李父母提出,魏永洪一直用暴力胁迫李娟与其交往,因为李娟不再接受胁迫而将其残忍地杀害,魏永洪的行为给受害人家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严重的损失,因此请求法院判令魏永洪支付18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法院最终判令魏永洪赔偿5万元。目前,李娟父母向宾馆索赔的案件还在审理中。

  ○法官说法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的法官认为,魏永洪因感情纠纷与李娟发生矛盾,继而采取卡颈手段至李娟死亡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案发后,魏永洪主动报警的行为,应该认定自首,可以对魏永洪予以从轻处罚。对魏永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的判决,量刑准确。

  ○律师讨论

  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李家权

  事发的宾馆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李娟和魏永洪开房的时候,宾馆没有审查他们的身份证件,宾馆只应受到行政管理方面的处罚,而不能认为宾馆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李娟的死亡与宾馆没有登记无直接联系。

  四川维信律师事务所 梅刚

  事发宾馆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公安部门对于宾馆、旅店的管理规定,宾馆没有尽到审查入住人员相关身份的责任,因此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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