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给离任村干部加“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07:41 扬子晚报

  泗阳县3月初制定出台了给离任村干部加“薪”的文件。文件规定,对离任的主要村干部连续任职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年生活补助由330元调整到363元;任职满15年以上的,每年生活补助由363元调整到399元。此次调整从2007年元月份起执行,并及时足额予以发放到位。 (蒋然 爱民 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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