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虚假广告应担法律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08:28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据《京华时报》报道针对层出不穷的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事件,北京律师刘晓原以公民身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寄出建议书,建议有关部门修改现行《广告法》,将虚假广告的代言人也一同列为处罚对象。

  刘晓原是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称,个别名人为了经济利益,在自己没有使用过产品,也不知产品真实效果的情况下,就按广告商的要求“信口开河”。消费者正是听了名人的宣传,并基于对他们的信任,才购买、接受其代言虚假广告中的产品、服务。

  刘晓原草拟了一份建议国家立法机关修改《广告法》的建议书,建议修改现行《广告法》,将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从现在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扩大到“广告代言人”,并视情况规定“罚款”、“承担连带责任”等具体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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