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对干部实行“否决问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09:14 金羊网-新快报

  据新华社电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对地方软环境形成恶劣影响……今后,发生这些情况,四川省崇州市的领导干部将遭到“否决问责”的处理。

  据了解,崇州市近日正式出台了《责任事故和损害投资软环境责任事件否决问责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否决问责”对象包括全市所有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倘若发生了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严重损害了投资软环境建设,或被主流媒体曝光,或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以及在全市投资软环境测评中连续排名末位的,经崇州市市委常委会或市政府常务会同意并经调查提出事实依据的,都将纳入“否决问责”的范围。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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