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工资被扣收银员打赢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14:38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孙莹)商场遭冒名刷卡损失万余元,每月从收银员工资中扣钱。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认定商场扣罚工资无理,判决其退还已经扣罚收银员的工资3700元,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去年1月2日,一名顾客拿信用卡在某商城收款台刷卡购物。收银员张女士发现顾客的签名与信用卡背面的签名不一致,于是让顾客再签一遍,核对后为她刷了卡,货款共计13000余元。谁知一个多月后,银行向商场发出通知函,称张女士完成的那笔刷卡交易是顾客冒名刷卡消费的,要求收回全部货款。商场无奈退还了钱,决定每月从张女士的工资中扣600元,分期偿还商场的损失。

  商场表示,按公司规定,收银员发现顾客签名不一致应该立即停止交易,但张女士没有尽到审查义务。

  不过对此规定,商场却没有拿出相应证明,反而是张女士请来了很多商场的收银员作证,证明按照公司对收银员的培训,如果顾客签名与背签不符,可以让顾客重新签字并进行比对,判断60%相像就可以完成交易,而且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有此类事情发生,收银员们都是照此行事。

  法院据此认为,张女士作为收银员并未违反单位的规定,履行了相应职责,商场作出的扣罚决定缺乏依据,判令撤销。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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