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消防组织建设管理办法》将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17:0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3月19日消息(记者赵飞 实习记者杨婷)3月19日,河南省消防总队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宣布《河南省社会消防组织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河南省社会消防组织建设发展在组织形式分类、明确责任和建设标准、管理及经费保障和消防队伍执勤训练制度方面将更趋于法制化。

  据了解,近年来,河南省社会消防组织多种形式建设蓬勃发展,为了进一步推进全省社会消防组织的建设、发展,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河南省消防总队于2006年初提请省政府制定《河南省社会消防组织建设管理办法》,并在2006年3月成立了起草小组。经过一年多的广泛调研和对兄弟省份的实地考察,并通过今年省政府第171次常务会议审议后,《办法》于2月7日由河南省省长李成玉签发省长令发布。

  据介绍,《办法》共包含了以下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一是用政府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了社会消防组织的组织形式,即专职消防队、兼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三种形式。其中,专职消防队包括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和社会单位专职消防队;兼职消防队是指乡镇政府、社会单位依托保安、治安和巡防队等建立的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联防组织,兼职从事消防工作,实行治安和消防联防的组织。

  二是明确了社会消防组织的建设责任和建设标准,要求各级政府对社会消防组织建设担负应有的领导责任,并发挥发展改革、财政、建设、交通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社会消防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对于消防组织建设标准,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建立的专职消防队,其选址、建筑标准、装备标准、人员配备等应当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其他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则参照城市消防站的建设标准。

  三是明确了社会消防组织的管理和经费保障机制,特别是社会消防组织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保证了队员的工资、福利、劳动保险等待遇,有效解决当前社会消防组织经费短缺等问题。

  四是明确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执勤训练制度,要求省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参照公安消防部队管理和执勤训练规定,制定专职消防队、兼职消防队管理标准和训练大纲,规范队伍管理和执勤训练,保证社会消防组织能够正常开展执勤训练,使消防队员掌握灭火救援的基本技能,提高社会消防组织的实战能力。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