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加景点须游客拍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17:24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 记者昨从市旅游局获悉,为有效地杜绝“黑导”、“黑社”扰乱旅游市场的行为,下月起,我市300多家旅行社将使用统一的“行程表”,导游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行程计划表安排的旅游线路提供导游服务,不得擅自更改行程和增减旅游服务项目。旅游过程中要增加旅行项目,必须经游客签名确认,导游报旅行社同意后方可执行。

  据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行程表”将一式三联,第一联由旅行社留存,第二联导游人员随身携带以备检查,第三联交给从旅行团中选出的游客诚信监督员监督。旅行社在行程表中标注的费用自理项目,必须注明收费标准,没有特别约定额外支付费用的,一律视为不收费。(记者 宋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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