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严打盗窃自行车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23:39 城市晚报

  ■记者 周和/报道

  本报延边电 近日,延边州综治委、州公安局、州建设局、州商务局、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将在今年3月至7月,在全州范围内重点打击盗窃自行车团伙,解决自行车被盗窃以及收赃、销赃等非法交易问题。

  据了解,该次打击盗窃自行车团伙的行动主要针对废旧收购站(点);方便收赃、销赃的自行车维修点;易发自行车被盗的重点地区和易作为窝藏场所的出租房屋、废旧仓库、施工工地等场所,严重打击和严惩单位和个人收购被盗自行车或者将有被盗嫌疑的自行车进行窝藏、转移或销售的;在非法交易场所以低于市场价销售、购买的且没有合法票据、证件牌照等证明材料的自行车的行为。有上述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在公安机关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公安机关交代问题,上缴车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否则,一经查获将依法从重处罚。公民在自行车被盗后,应及时向发案地公安机关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公安机关查获被盗自行车后,将依据公民报案凭证和有效证件返还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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