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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检察院法内施救 触刑少年重返学堂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01:0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面对两名因涉嫌抢劫罪被逮捕的在校中学生,界首检察机关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法治精神,于5月15日作出决定,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由其作撤案处理。两名因一时张狂逞强而触犯刑律的少年,终于可以安心回到高二课堂上了。 2005年9月18日中午,刚开学的界首市某镇职业中学,就读于该校时年15岁的初三学生杨某、胡某等四人东串西走,以滋扰同学为乐。当他们来到五号宿舍时,从正在睡觉的柳某口袋里搜出37.5元,后在柳某的苦求下,还给他30元生活费,杨某将余下的零钱据为己有。当他们盘问该宿舍的马某时,马某称自己没钱,胡某等四人抽出皮带照马某打过去。马某不敌四人,抱头跳床逃跑。马某经鉴定为轻微伤。 今年2月15日,嫌疑人杨某、胡某因涉嫌抢劫罪被界首市公安机关逮捕(另两名嫌疑人另案处理)。但主办此案的检察官们丝毫没有感到轻松,他们知道刑事处罚对于两个花季少年来说意味着什么。 办案检察官走访了两位少年的班主任老师,杨某的班主任范老师反映杨某生活朴素,成绩优秀,一向团结同学,可能是一时冲动酿下了祸端;胡某则一直担任着班级体育委员。检察人员又走访了受害人及其法定监护人。被抢去7.5元的柳某母亲反映,案发第二天,杨某就将钱还给了柳某;受害人马某的父亲认为,嫌疑人案发时并没有太大的恶意,且医药费及鉴定费500元也如数给予了补偿,不必要对他们处以刑罚。受害人及其家长们的深明大义,深深地感动着办案人员。 经认真讨论,检察官认为此案只是寻衅滋事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视为犯罪,遂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由其作撤案处理。 (聂学剑 刘爱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