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资助意见 贫困生奖学金提至8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01:49 东南快报

  教育部19日公布的资助贫困生的意见提出,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奖励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8000元。

  意见提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国家励志奖学金将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的学生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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