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拒绝尽抚养义务 “同父鉴定 ”让抵赖父亲认了儿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06:11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对于年仅11岁的小帅(化名)来说,没有户口带来的不光是上学有问题,亲生父亲也因此不承认他,拒绝尽抚养义务。幸好,小帅还有一个亲生弟弟,“同父鉴定”帮他认定了自己的合法身份。

  小帅是新郑市龙王乡人。出生时,父母没有及时为他申报户口,弟弟小超(化名)出生后报了户口,小帅的户口却一直耽搁下来。因此,家里的户口簿上只有小超一个孩子。

  小帅5岁时,父母离异。由于其母亲难舍两个亲骨肉,担心其父尽不到责任,加上赌气,因此离婚时按照户口簿将错就错,说只有小超一个孩子。最后,法院判决,小超跟着母亲一起生活,其父亲每年负担700元抚养费。

  随着小帅兄弟二人逐渐长大,母亲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两个孩子的生活和学习费用经常让她捉襟见肘。没有户口,不仅给小帅入学带来了麻烦,更把他排斥在民政部门救助的门槛外。2005年6月1日,小帅的母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们的父亲负担小帅的抚养费。

  前夫拒绝负担小帅的抚养费。后来,小帅的母亲败诉。

  2005年秋天,小帅的母亲向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律师马艳艳接待了他们母子。马艳艳向法院递交了亲子鉴定申请书。但小帅父亲在外打工,申请书不能送达。“小帅和小超是同父同母的亲兄弟,小超的身份被肯定了,只要能证明小帅和小超是同一个父亲,那么就能证明小帅的身份。”马艳艳向省人民医院遗传研究所的专家咨询,得到了现有技术能够做出“同父鉴定”的确定答复。

  马艳艳向法院递交了“同父鉴定”申请书,引起了法庭的高度重视,得到合议庭采纳。2006年,最终合议庭决定,将此案发回重审。

  重新开庭时,法院肯定了小帅的合法身份,判决小帅父亲每年负担小帅的抚养费1500元,直至其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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