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头栅栏到底在防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06:12 长江商报

  ■《消防员剪断栅栏救下男童》追踪

  公共场所尖头栅栏成 “隐形杀手”,市民建议此类设施应“下课”

  本报讯(记者 孙明 邓辉 实习生 张磊)7岁的小男孩翻越幼儿园铁栅栏时,左手肘部不幸被铁栏上的尖角戳穿(本报昨日报道)。昨日,记者在采访时发现,部分幼儿园、小区围墙和路边花坛都设有尖头栅栏,市民建议,能否让这些尖头栅栏变变脸,使公共场所的栅栏设计更“亲民”一些。

  现场目击:

  尖头栅栏成 “隐形杀手”

  在武昌胭脂路一家幼儿园,园外的铁栅栏非常尖锐。“一根铁钢筋上有3个尖头,跟鱼叉有点类似”,当地居民告诉记者,小孩子贪玩好动,翻栅栏时,裤子经常被尖头戳破。

  此外,在花园山路的一家幼儿园,外围的铁栅栏不仅是尖刺式的,在铁栅栏顶端还绑有铁丝网,网上露出的铁丝很尖锐,用手指轻轻一碰就感到扎的疼。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除了部分幼儿园的围墙设有尖头的铁栅栏外,一些小区围墙、路边的花坛等公共设施也用的是尖头铁栅栏,若有人翻越栅栏就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成为公共场所的“隐形杀手”。

  幼儿园:

  打算改进尖头铁栅栏

  武昌胭脂路附近一幼儿园的王姓老师称,幼儿园采用铁栅栏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防止陌生人随便进出,给孩子们一个安全的受教育环境。

  “凡事都有两面性,有利有弊”,王老师也担忧,尖头栅栏会给孩子的安全留下隐患。“小孩子特别是男孩会比较顽皮,认识不到一些事物的危险性,即便老师家长教育过他,有些孩子还是当做耳旁风。”

  使用铁栅栏是为了保护校园安全,但实际上很难对成年人起到作用,反而成了未成年人的安全隐患。记者在采访时发现,一些幼儿园、小学并没有直接用带尖头的铁栅栏,而是采用圆形的铁门,或者直接用水泥围墙隔离。

  ■说法

  市民:尖头栅栏该“下课”了

  武昌东湖路上的部分花坛也被一圈尖头的铁栅栏“保护”着。市民表示,绿化带内装这样的铁栅栏并无必要,这些铁质围栏不到一米高,即使5岁左右的孩子也能随便跨越。

  汉口部分公园公共绿地上设置的是木制的栅栏,既能防行人踩踏草坪,又比较安全。

  市民王先生表示,公共绿地是为了让市民能在城市里享受自然,应该用更人性化的设施代替栅栏,可用木制的栅栏代替铁栅栏,或者用圆形、弯形设计等。

  专家:尖头铁栅栏危险性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黄勇认为,从公共安全的角度看,幼儿园等公共场设置尖刺铁栅栏,主要出于防止外人随便进入,基于该场所的安全角度考虑。

  黄勇认为,围墙上不允许设置尖刺铁栅栏,在目前我国法律上也未作明确的规定,但幼儿园作为特殊的公共场所,尖刺铁栅栏具有较大的危险性,特别不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一些公共场所应当从公共安全的角度考虑,对尖刺的铁栅栏应改进,起到安全防范的作用。

  ■相关新闻

  受伤男孩已无大碍

  律师:家长负主要责任,幼儿园管理有疏忽

  本报讯(记者 孙明 邓辉 实习生 张磊)“现在很后悔,小孩玩的时候我们没管他”,昨日,受伤男孩的一名亲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小孩左手肘部被尖头戳破后,简直是惨不忍睹,疼的大哭大叫,全身冒冷汗。“我们对尖头很痛恨,太危险了,一点都不安全”。

  据了解,事发后受伤男孩被送往协和医院抢救,目前,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但还需要住院观察治疗。

  7岁小孩翻越铁栅栏时,左手肘部被尖刺戳穿,责任到底应由谁承担?昨日,记者采访了湖北诚智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耿志宏。耿律师认为,7岁小孩是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对其行为不能完全辨认和作出判断,也预测不到行为后果的发生,其家长作为监护人负有监护和看管的义务,小孩人身受到伤害,家长负有主要责任。

  耿律师还认为,尽管小孩不在幼儿园上学,但幼儿园的管理存在疏忽,也负有一部分责任,同时幼儿园也有告知的义务,包括设置“禁止攀爬”的警示牌。小孩进出幼儿园没被及时发现和制止,幼儿园也没有采取相关的安全措施,导致小孩发生意外,这是幼儿园管理不充分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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