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有权监督新房修建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07:3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昨日,本报携手成都全搜索(www.cdqss.com)就“新房交付”问题再开一场网上辩论会。市民代表和网友不断提出尖锐问题,3位嘉宾与他们进行了激烈辩论。新房需达到什么条件才能交·新房交付过程中,业主有权参与和其他部门一起监督吗·今日,本报特邀嘉宾将继续和网友辩论“首次业主代表大会投票权计算标准”。

  新房交付条件?各自不同

  新房允许分批交付吗?上实地产成都公司总经理助理吴晓晖认为,小区建设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分批交付。交付的房屋一般首先要通过国家质检机构的检测,之后,每个开发商的程序规定不同。要交付新房,还应具备基本的道路交通畅通,绿化配套设施完备,水、电、气、光纤、电话线、网络等畅通,合同约定的项目都应实施交付。房产公司首先都会和监理公司、施工单位一起进行整体验收,再请质量监督机构验收。然后,营销部门再次验收。最后是接管的物业公司进行验收。几层验收发现没有问题,才通知客户接房。配套设施达到哪种程度才具备交付资格,业主和开发商划的线不一样。注重长远发展的开发商,会很注重细节。但有些开发商却不一定,除非政策明确规定,否则有些开发商无法一口气做到把所有配套设施准备就绪。

  “我们收房时也曾看过开发商的竣工验收报告和质检报告,但入住却发现房屋漏水。”成都一小区的业主吴继承称,报告都说没有问题,但是入住就发现很多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房屋漏水,他们小区60%以上的业主都遭遇过。开发商在修建房屋时,没有做防水工程,有一些则是交房时才做。开发商的诚信值得怀疑,希望有关部门增加审批,增加对业主的保护。

  

  业主提前监督?很难操作

  市民代表毛先生提出,新房交付存在问题,是因为业主没有参与监管。业主购房开始就应参与新房建设的监督。可以先在网上成立一个业委会筹备组。购房的业主群体可先行参与对楼盘的监督。只有业主参与监督,房屋质量才会有所保证。最好由业主和开发商共同委托监理公司。

  “这个想法很好,但现实操作很难。”吴晓晖认为,业主一般很难真正介入监督过程。业主到现场,会对施工管理造成混乱,甚至安全隐患。监理公司只是一个第三方机构,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施工单位。房产公司和业主应当更多地规范和约束监理公司让其机制起到真正的作用。

  “可是请监理公司由谁买单呢?”毛先生追问道。

  “监理公司不会因为我买单就帮我说话。”吴晓晖解释,出了问题监理公司要承担责任。

  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称,伪劣房屋直接损害购买人的利益,开发商也要直接承担责任。如果监理公司不负责,业主也可以状告开发商。

   开发商违规交房?要罚款

  有网友提出,如果开发商违规交房,也没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备案,行政机关是否可以处罚开发商?

  李华说,现行的《房地产开发条例》规定,开发商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行政主管机关会对其罚款,责令其限期补办验收手续。此外,开发商还要承担因此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不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进行处罚。建设单位如果没履行备案义务,有条例规定,行政主管机关可以责令开发商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是很多开发商实力雄厚,这个罚款金额并不算多,还不足以达到处罚目的。他建议,开发商未按规定备案,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增加处罚金额。

  本报记者赵倩

   特别提醒

  今日下午2~3时,本报与成都全搜索网站将邀请业主、专家、物管公司代表作为嘉宾,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投票权计算标准”的专场网上辩论会。4位嘉宾分别是交大花园广厦小区业委会主任代学如,某小区业主毛能,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肖佑嘉以及某物管公司负责人游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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