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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 竟被“私吞”(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08:37 每日新报
家住红桥区的康大爷说,2006年,为了找一个正规的装修队,他特意找到了本市一家口碑颇好的装饰公司。在向该公司的河东总部咨询后得知,他可以前往离家很近的南开店商谈。到了南开店,店长刘先生热情地接待了康大爷。 其间,刘先生表示,由他负责联系装修人员,可以给出一个便宜的价格。考虑到他是一店之长,加之又是总部推荐的,康大爷很快就和对方谈妥装修合同。在签订协议时,已经充分信任对方的康大爷没有仔细看内容,就草草签订了协议书。 满以为正规公司的店长出面,这次装修可以放一百二十个心。没想到,在装修过程中康大爷发现,有很多地方从材料到装修效果都和原先谈好的方案有出入,令康大爷非常不满。 拿着协议书,康大爷找到这家装饰公司交涉,公司负责人看后作出的解释却让康大爷大吃一惊。原来这份协议加盖的并不是装饰公司的公章,而是店长刘先生的私人签名,装饰公司遂表示无法负责。 该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他非常头疼工作人员接“私单”。虽然公司多次制定制度进行约束,但由于店面、员工很多,还是难以严格控制。只有在出现纠纷时,消费者找到公司他们才能获得这样的信息。而且一旦出现问题,不光是消费者遭受损失,公司形象也会受损。可以说,“接私单”的员工就像蛀虫,在侵蚀消费者和公司的双重利益。 经过公司负责人的多次出面协调,这位店长赔付了康大爷一部分损失,装饰公司也承担起相关的后期修补。但是,康大爷遇到的烦心事无疑给大家提了个醒:即使选择正规的公司,也要防止“温柔一刀”。 手机138xxxxx063读者提供信息 (信息费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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