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玉贤呼吁准确标示食品致敏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10:00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驻香港记者 梁弢):香港食物安全中心社会医学顾问医生何玉贤表示,7月10日起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预先包装食物,均须附有标签,清楚列明食物所含可导致过敏的物质,以及添加剂。

  他呼吁业界注意食物制作流程中会否出现污染,以及准确标示食物所含的致敏物;并切勿为免除刑责,随便标示食物可能含致敏物,减少消费者的选择。

  何玉贤在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2004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修订)规例》的36个月宽限期,今年7月9日届满,由7月10日起,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预先包装食物均须附有标签,清楚列明食物所含可导致过敏的物质,以及添加剂。

  他说,法例要求业界标签的8类致敏物质,包括:亚硫酸盐、含有麸质的谷类、甲壳类动物及甲壳类动物制品、蛋类及蛋类制品、鱼类及鱼类制品、奶类及奶类制品(包括乳糖)、花生、大豆及它们的制品,以及木本坚果及坚果制品。超过9成的食物过敏个案,由上述 8种物质引致。

  何玉贤指出,一些食品的配料,可能不包括上述致敏物质,但有可能是来自所采购的原料,或在制造过程中交叉污染而出现在制成品中。

  他认为,只要业界采取适当方法预防产品受致敏物污染,或更改标签列明产品可能含致敏物,便可避免触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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