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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拟百万重奖公务员惹争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11:51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5月13日,山西省环保局和省财政厅针对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工作,联合制定出一项具体的奖励办法:对考核排名前移城市的一把手给予重奖,奖金最高额度达到200万元。奖励对象以对个人奖励为主,主要为各重点城市的市县(区)委和市县(区)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环保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奖励资金来源主要为省财政专项列支。 百万重奖公务员惹争议 媒体纷纷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后,一时间争议声四起。15日下午,记者从山西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局意外获悉:“奖励办法尚未出台,目前仍在讨论阶段。”财政厅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奖励办法要省常务会通过才能出台;目前报道奖励办法的细节和内容为时过早,万一将来有差错呢?” 省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奖励办法是省环保局和财政厅共同向省政府申请的,现在正在办理中,已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基本认可,但目前还没有涉及到具体操作。” 重赏之下才有勇夫? “在临汾,出门一般是不穿浅色衣服的。”60多岁的临汾市民卫爱国称自己10多年没买过白色的衣服了,“空气里充满了黑色粉尘;在山西,很多城市都大同小异,污染很严重”。 “重奖公务员是山西省为治理环境而出的非常规手段。”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研究所所长毛寿龙的第一反应是为重奖叫好,他说:“山西省的环境污染问题急需解决,山西省政府之前已经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非常规手段也不妨一试。” 至少,通过重奖公务员达到预期效果的先例是有的。2004年8月,广东省财政厅草拟的激励型财政措施获得省委、省政府同意,从当年起,县域经济发展快、财政任务完成好的县级领导班子,最高可获奖励500万元。2005年,广东省47个县(市)获得县级领导班子奖励,其中有14个县(市)的奖金超过了100万元。 评议重奖褒奖不一 “治理环境不是环保部门的职责吗?就像老师要教好学生一样,是分内之事;即便做的很出色,也不至于奖励上百万吧?”北京一位中学老师刘志刚对重奖公务员难以理解。“如果有些县市能在短期内达到获奖的要求,说明之前相关领导并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或者现在可能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应当引起上级部门领导的重视。”北京大学生张佑有说。 对于上述两种观点,在临汾生活了60多年的卫爱国嗤之以鼻:“别说奖励200万,奖励2000万都行,只要能把临汾的环境治理好。”临汾作为山西省主要的产煤、产焦区,2003年—2005年连续3年坐上全国重点污染城市“头把交椅”。“腰包鼓起来了,现在大家最关心的就是环境问题了。”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公共管理系主任李秀峰也认为,地方政府对个别比较突出、急需解决的问题,采用重奖等灵活多变的激励模式也未尝不可,但需要明确的是:“重奖并非治本之策。”而且会带来很多问题,比如“工作是整个团队在做,而奖励却是个人拿了”。 人事部官员坚决反对 人事部公务员制度研究室主任华晓晨表示,公务员法有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规定,但重金奖励远远超出立法精神的范畴。公务员法中的奖励包括授予荣誉称号、记一等功等,每种奖励都有不同的权限;可以对获奖的公务员一些物质奖励,但肯定不是上百万乃至几百万的重奖。他坚决反对重奖公务员,首先,重奖没有法理依据:治理环境也好,完成税收也罢,这些都是政府官员的职责范围,做好是履行职务的行为,做不好要受责;其次,国家或地方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是税收,重奖是花纳税人的钱,要经过纳税人同意,重奖是否通过了人代会?再次,不符合党的宗旨;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务员履行好职责是应尽的义务,不能谋求额外的利益。 华晓晨认为,产生重奖的原因,不排除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出于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良好愿望,但应该依法行政,不能随意设奖,更不能动辄重奖。(据《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