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54亿元投入国家奖助学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16:00 新民晚报

  11:00上午首发

  本报北京今日电(驻京记者叶薇)2007年秋季学期开学起,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5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这是记者今天上午从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日前,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意见》规定,国家将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发布会上对资助体系作了具体介绍——

  ■设立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5万名,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由过去每生每年4000元增加到8000元。

  ■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的学生倾斜。

  ■设立国家助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由每年的3%扩大到20%,每生每年由1500元增加到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中职国家助学金由每年的5%扩到90%,实现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全覆盖,每生每年由1000元增加到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张少春介绍,2006年国家奖助学金经费全年只有18亿元。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中央和地方财政2007年半年投入的经费将达15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95亿元,地方财政投入约59亿元。2008年全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将达到3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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