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筱萸一审被判处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0日05:20 都市快报

  

郑筱萸一审被判处死刑
29日,一审判决后,郑筱萸被戴上手铐。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9日上午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决根据本月16日法庭公开审理时出示、质证的证据认定,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被告人郑筱萸利用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8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直接或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余元。

  2001年至2003年,郑筱萸先后担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期间,在全国范围统一换发药品生产文号专项工作中,违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草率启动专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这一事关国计民生的药品生产监管工作未做认真部署,并且擅自批准降低换发文号的审批标准。郑筱萸玩忽职守造成严重的后果,经后来抽查发现,包括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虚假申报资料获得了药品生产文号的换发,其中6种药品竟然是假药。

  本案公开开庭审理过程中,郑筱萸的亲属参加了旁听,其本人和辩护人依法行使了辩护权利。

  新闻附件:

  近年被判死刑的

  省部级官员

  胡长清,原江西省副省长,因受贿罪、行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000年3月8日在南昌被执行死刑。

  自1995年5月至1999年8月,胡长清在担任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副省长期间,先后90次收受、索取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44万余元。此外,胡长清还对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的价值人民币161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成克杰,原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因受贿罪于2000年9月14日被执行死刑。

  1994年开始,成克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情妇李平收受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4109万余元。

  王怀忠,安徽省原副省长,因受贿罪于2004年2月12日在山东济南被执行死刑。

  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王怀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谋取利益,先后16次非法收受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王怀忠还对价值人民币48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庭审直击:7小时激辩玩忽职守罪

  5月16日上午九点多,郑筱萸身穿一件蓝色夹克衫,站在北京一中院的被告席上。经过长达半年的调查,郑筱萸案正式开庭审理。

  郑筱萸表情平静,神情如常。开庭前,郑的妻子刘耐雪通过法警给郑筱萸送了两件衬衫。

  本次庭审人员阵容强大,检方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管理腐败专案的副检察长周晓燕出任,组成四人组的强大公诉人团队。郑筱萸则延请了北京公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庆律师。张曾担任过北京律师协会会长。审判长则由一中院纪检组组长担任。

  旁听席上,有中纪委、最高检等高层领导及相关办案人员,并有部分国家药监局官员到场。郑筱萸的妹妹作为唯一的被告家属到庭——她在开庭前一天从老家福州坐火车到北京。

  郑筱萸案的庭审从上午9点到12点,中午短暂休息后,下午1点开庭,到晚上8点才结束。整个一审持续了整整11小时。

  庭审的北京一中院,被称为“高干法庭”。在这里被审理的就有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黑龙江政协原主席韩桂芝等等。除成克杰一审判处死刑外,其余人皆判为死缓。

  对受贿罪无异议

  上午的庭审主要围绕着受贿罪名展开证据质证。

  庭审开始后,先由检方宣读起诉书。该起诉书的内容不多,主要涉及郑筱萸的受贿情节和受贿金额,并指控其受贿及玩忽职守两项罪名。

  郑的受贿总额被确认为649万元,其中人民币近500万元、港币100万元及美元3万元。

  面对这些质证,郑筱萸当庭承认道:“我想明白了,那些药厂老板是换个方式来行贿我,他们给我老婆和儿子干股和钱,我没有干预,而是予以默认,这就是受贿。”

  但郑筱萸同时称,部分与妻子、儿子相关的涉案金额并不十分清楚。

  “部分金额是郑筱萸事后才得知的,这与主观受贿之间尚有一定差别。”郑筱萸的辩护律师称,这里面的责任应该是“未能严格把关”。

  在大多数的时间里,郑筱萸面无表情地站在被告席上。

  “649万元中,郑筱萸直接受贿金额在40万元左右,其余皆与郑妻刘耐雪与儿子郑海榕有关。”郑筱萸的一名亲属向记者澄清道。

  在起诉书中,郑筱萸的涉案情节大致与之前的报道相仿,部分涉案企业现金行贿、部分企业赠送商业用房、部分企业赠送企业股权等等。行贿的方式各有不同。但出于保密的考虑,相关企业的名字并没有当庭公布。

  “郑的认错态度诚恳,基本没有情绪化的表达,对检方指控的所有受贿金额也几乎没有异议。”旁听的数位办案人员皆说。

  激辩玩忽职守罪

  下午的庭审围绕“玩忽职守罪”展开。

  由于双方对该罪名有一定的分歧,整个庭审辩论激烈异常,也导致下午的开庭持续整整7个小时。

  “郑是一个很看重功过是非的人,对于自己‘玩忽职守’估计不能接受。”一位非常接近郑筱萸的人士推断说。

  该场庭审的关键在于玩忽职守罪名是否确立——玩忽职守罪是渎职罪中的一种,该罪名与徇私舞弊等罪名都在近年的高官案中屡屡出现,属于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利益的一种。

  检方指控称,郑筱萸在担任国家药监局局长期间,没有经过充分论证,推行GMP认证政策,其“玩忽职守”给广大百姓造成了伤害。

  药品GMP认证是国家依法对药品生产企业(车间)和药品品种实施GMP监督检查并取得认可的一种制度。在郑筱萸上任之后,意欲通过引入国外GMP认证制度,关闭一些不符合制药规范的厂商,推行药品行业的整合。

  然而该制度似乎并没有如郑所愿达到行业整合的效果。恰恰相反,很多企业为了达标,开始弄虚作假,甚至伪造相关认证文件成风。

  两大焦点的拉锯战

  围绕是否是“玩忽职守”这个环节,双方展开了激烈的拉锯战。

  第一个辩论焦点在于,郑的“玩忽职守”是否造成了重大损失,在这个问题上,检方历数了GMP等政策带来的行业性后果,并认为这样的损失与郑筱萸的行为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而郑的辩护律师则认为,逻辑上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其辩护律师从国家医药管理制度的层面辩称,“药价的虚高和药品市场的混乱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与社会上部分药厂一味追求利润,层层抬高药价也有很大关系,不能直接说是由国家药监局的这些政策造成的。”

  第二个焦点在于,该损失的责任是否应该由郑筱萸来承担。

  检方认为这些损失的责任应该由作为正职的郑筱萸来承担。而郑的辩护律师则认为,这些政策的制定和推行,应该由国家药监局分管副局长承担主要领导责任,而不应该完全由郑筱萸承担。

  据知情人士透露,等郑筱萸案审理完毕之后,曹文庄案也将进入起诉期。据记者掌握的情况,目前起诉罪名可能是受贿罪,由于其职位比郑略低,涉案金额也比郑筱萸少,曹文庄的量刑可能将比郑筱萸略轻。

  据新华社、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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