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推出六项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5日15:19 新华网

  2007年7月25日15时,农业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相关制度建设,并回答记者提问。

  [张玉香]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民生之基,制度建设是确保质量安全的措施之本。坚持依法行政,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部着力强化六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推进从农田到市场的全程监管。

  一是强化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加强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制度建设,2006年10月,农业部制定了《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产地监测与评价机制,设置了国家和省级监测点,监控农产品产地安全变化动态。近年来,农业部不断加强产地安全管理工作,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地环境认定力度;启动了禁止生产区划分试点,对工矿企业周边地区、城市郊区蔬菜基地实行重点监控;坚持推广资源节约型技术与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相结合,狠抓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

  二是强化生产过程监管。加强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建设,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如实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等等。农业部采取多种措施,推进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加快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建设,2006年启动了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建设项目,带动生产者加强生产档案记录;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过程中,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开展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引导农民科学、合理的使用农业投入品。

  三是强化包装标识管理。着眼于农产品全程可追溯,加强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建设。农业部制定了《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从农产品包装、农产品标识、监督检查等方面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包装标识管理进行了规范。目前,又出台了《全面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的实施意见》,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全国农产品标识覆盖率达到70%以上,省会城市重点批发市场农产品标识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产品有了包装标识,就等于有了“身份证”,质量安全追溯就有依据。

  四是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企业从检验检测机构设立、进货查验、检测与报告、不合格产品处理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2004年农业部开始在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试点工作,探索市场准入管理的模式。大连、西安、郑州等城市已经健全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

  五是强化检测监督。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建设,从监测方案制定、抽样与检测、数据分析评价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以保证监测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自2001年国家例行监测工作开展以来,我部共检测蔬菜样品8.3万个,畜产品4万个,水产品1500多个,获得有效数据110万个。目前,30个省均已开展了省级例行监测工作,工作逐步向基层延伸,有效推进了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的建立。

  六是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今年4月我部印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从发布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等方面对及时客观发布信息进行了规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传递农产品质量安全、产销动态等信息,更好地引导产销和消费。

  以上六大措施及相关制度,相互衔接、协调统一,贯穿了“从农田到市场”的全程监管理念,形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基本框架,将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筑造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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