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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人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印发《人事争议处理规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04:12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近日,中组部、人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印发了《人事争议处理规定》。《规定》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规定》明确了仲裁的受案范围。主要是: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据新华社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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