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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贫困新生 将由高中评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06:28 浙江日报
记者从江苏省教育厅了解到,从明年起,江苏将下放高校贫困新生的认定权限,由各地高中负责进行初步评定。 今后,每年3月份,各地教育部门将组织所辖各高级中学向毕业班学生宣传解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采取学生个人申请与班级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将符合贷款条件的参加高考学生纳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审对象范围。到4月份,各地教育部门将组织所辖高中分别成立“学生信用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评议小组”,根据省统一部署,逐一审核确定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录入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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