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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寿螺官司起波折 蜀国演义代理律师告患者毁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11:05 国际在线
备受社会关注的福寿螺患者起诉蜀国演义酒楼纠纷案又升级。作为台湾患者杨仿仿起诉蜀国演义案被告方的代理律师,有国内消费者维权律师第一人之称的邱宝昌因被杨仿仿骂为“道德败坏”,近日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杨仿仿起诉到了北京市海淀法院,要求杨仿仿立刻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昨天(2日),记者联系上了邱宝昌和杨仿仿,了解了此起诉讼的经过。 邱宝昌律师告诉记者,当初接受蜀国演义酒楼的聘请代理此案,他是以一名专业律师的身份代理,并不是以中消协法律顾问等公益身份代理,他认为作为律师代理此案件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此外,邱宝昌律师还说,他决定代理此案还有一个原因,杨仿仿称其是北京福寿螺事件的受害者,但是在北京市卫生局的受害者名单中并没有杨仿仿,蜀国演义方面也查不到其在酒楼消费的任何证据。目前杨仿仿提供给法庭的消费证据只有一张照片。邱律师认为在目前科技手段十分发达的情况下,照片上的日期是完全可以修改的。综合此前杨仿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他是放弃台湾百万年薪,回到内地参与阳光骨髓库建设等不实之词,其有理由怀疑杨仿仿借染病炒作自己,沽名钓誉。 邱宝昌说,自从他公开了自己的看法后,杨仿仿就在网上和发给多名记者的邮件中对其进行人身攻击,说他“道德败坏”、“挂羊头卖狗肉”等等,邱宝昌认为杨仿仿的言行极大地侵犯了其名誉权。 远在广州养病的杨仿仿昨天在电话里表示,他已经接到了海淀法院的通知,得知自己已经被邱宝昌起诉。杨仿仿认为,邱宝昌作为中消协法律顾问和北京市律协消费维权委员会主任,在福寿螺患者起诉蜀国演义的案件中,不顾自己维权律师的身份,为蜀国演义代理案件,本身就违反了职业操守和中消协的工作规则。 当被问及其是否在网上骂过邱宝昌,杨仿仿高声对记者说:“现在我也说他是‘道德败坏’、‘挂羊头卖狗肉’,拿着‘3·15’的光环做‘假货’。” 邱宝昌向记者表示,他索赔的10万元精神损失费将全部捐给阳光骨髓库或者希望工程。杨仿仿最后告诉记者,如果此案开庭,他有可能亲自赶到北京参加诉讼。(李罡) 来源:北京青年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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