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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法完善食品安全六机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1日02:41 东方早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审议并原则通过《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 在现行食品卫生法基础上拟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对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作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 一是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二是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和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相关制度;三是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查验记录制度、标签制度、索票索证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四是加强食品进出口质量管理;五是健全食品安全监督体制;六是建立畅通、便利的消费者权益救济渠道,食品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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