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宫事件教训深刻严禁连片买卖爆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1日01:21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2月20日讯 记者今天从济南市安监局获悉,认真吸取2007年春节期间仲宫烟花爆竹事件的惨痛教训,济南市2008年烟花爆竹零售要做到“八个严格,两个坚决”,防止出现集中、连片经营现象。

  据介绍,2007年春节临近,仲宫大集发生了烟花爆竹经销点集中爆炸现象,现场近200个摊位发生爆炸,近50辆汽车被炸毁,经济损失四五百万元。

  济南市安监局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要做到“八个严格,两个坚决”。“八个严格”为:严格落实进货渠道,做到烟花爆竹的进、存、销等一致;严格控制其储存数量,专店销售的不得超过300千克,专柜销售的不得超过150千克;严格销售品种和规格的合法性,严禁销售禁销品种,不得销售超规格产品;严格落实销售人员的资格管理,必须做到专人持上岗证销售;严格落实消防措施,完备消防器材,应急措施及时有效,是否销售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严格落实销售区域管理责任,严禁在禁销区域经营烟花爆竹或走街串巷经营;严格落实防伪标签的管理,单件或小包装上未加贴安监部门监制的专用防伪标签的,一律不得销售;严格落实限制销售的时间规定。

  “两个坚决”为:坚决杜绝前店后储等严重违规行为;坚决吊销整改不落实或拒绝整改的零售单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违规经营产品的应予没收,并进行经济处罚。


记者 李克新 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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