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医疗优惠服务活动将开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1日01:21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12月20日讯 日前,济南市双拥办发出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市军地普遍开展优抚医疗优惠服务活动。

  通知要求,凡对社会开放服务的济南市卫生医疗服务机构和驻济部队医院,均为开展优抚医疗优惠服务的具体参与单位。优抚医疗优惠服务的对象为持有《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烈士遗属定期抚恤证》等有效证件的优抚对象。

  开展优抚医疗优惠服务的机构、医院,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服务对象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行费用减免优惠。对服务对象应免收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门诊出诊费、专家挂号费、急诊挂号费、急诊观察床位费及病房的空调费、暖气费,药品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10%,等等。要将驻军符合条件的小、远、散单位军人及符合优惠医疗条件的随军家属纳入当地医疗服务体系。


记 者 杨凡  通讯员 文旭 广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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