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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克新 黄鸣
本报济南12月20日讯 200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供应和回购时间已经确定。1月26日(农历腊月十九)起开售,2月21日(农历正月十五)24:00后停售。
同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稍微缩短,2006年33天,2007年37天,2008年则更改为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