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员缺席审案“陪”进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1日01:29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特派香港记者 梁朗然)两男一女被控诈骗1.38亿元,受害者约8400人。三人被裁定串谋诈骗和洗黑钱罪名成立,昨日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处入狱两年至四年不等。在三名被告入狱的同时,参与审理本案的一名陪审员也“陪”着一同入监3周,因为他无故缺席庭审,被裁定藐视法庭。

  高回报设饵骗走1.38亿

  警方调查此案长达五年。控方说,本案女被告经营化妆品,于2000年5月成立“特富发展有限公司”,与本案其余被告一起向参股者讹称只需付1.7万元,连供9期后就能坐享回报率900%的暴利。截至2001年5月,警方发现“特富”先后推出的两个投资计划涉款1.38亿,涉案受害人达8400人。

  参与本案的5名陪审员一致裁定三名被告诱使受害者跌入陷阱,而不少于1300万的骗款至今一毛钱也找不回,两项串谋诈骗及四项洗黑钱罪名成立。昨日,三名被告被判入狱两至四年不等。

  陪审员被判监禁三周

  昨日,在对本案被告进行宣判前,法官先找一名本案陪审员“秋后算账”。

  陪审员何锦伟,在该案审理第三天告知法庭,自己因为在打篮球时脚受伤,请假一日。但此后两天的审理,他都没有再出现在法庭。

  第三天,法官韦毅志发出命令,要求何锦伟必须出席审案。但何通过代表律师对法庭职员表示,自己身在内地,不能出席审案。不得已,法官在这名陪审员缺席下审案。

  法官认为,履行陪审团责任是香港市民的公民义务,而何锦伟无故缺席,藐视法庭,导致庭审延误三日,事态严重,因此判其即时监禁3周。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罗志明侵权举报电话:020-8738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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