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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四级医德考评制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1日02:42 扬子晚报
国家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9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规定:今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每年都要进行医德考评;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绩效工资等直接挂钩;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8种行为属医德较差:1、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计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8、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京华时报供稿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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