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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政协鞍山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讨论,决定:
刘文彦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
刘庆志同志任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志会同志任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政协港澳台侨联络和外事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良秋同志任市政协港澳台侨联络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