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热议庭审多数支持原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1日07:20 深圳特区报

  昨日,南山好来居高空坠物案的正式开庭,引发了网友热议。深圳新闻网上,网友纷纷发帖,就此事发表个人观点。除了极个别网友为73名业主成被告喊冤外,绝大多数网友都支持原告。以下是部分网友的发帖:

  支持原告的观点

  1、网友suhua.chen:现在还是有很多人喜欢高空抛物,家里有垃圾桶干嘛要往下面抛?现在惨案发生了,那些喜欢高空抛物的是不是该反省一下自己?真正的高空抛物者是否该自觉站出来承受法律的制裁?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最终难逃法网的……希望此案早日侦破。

  2、网友bb007007:如果这次判73位业主不用赔偿,那么小雨白死了,以后高空抛物还将继续,反正扔了也不受处罚,人们不扔白不扔。

  只有赔偿,而且是重重的赔偿,以后高空抛物才能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我家住的也是高楼,每当从楼下经过,我都提心吊胆地生怕楼上扔东西,只有开了赔偿这个先例,才能制止高空抛物,才能让大家知道,高空抛物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

  有时陋习是要用惩罚来改正的,往楼下扔东西,很多人都有这种坏习惯。教育对他们来说不痛不痒,照常我行我素。所以要推行犯错是要付出代价的,就像冲红灯,一次五百,不怕罚尽管冲,交钱时心痛下次就不敢了。只有重罚才会使扔东西的出手前用脑想一想,这一随手损失的可是一个月的伙食费,或是一年的手机费,那么他扔时才不会那么顺理成章。

  3、网友碧波孔雀:每天回家经过楼下时都害怕有什么东西突然从天而降。高空抛物这种恶习一定要严惩!否则,哪里还有安全感可言?

  支持被告的观点

  网友歪嘴和尚:人家小雨本来活蹦乱跳的,走到好来居楼下,难道他就该死?总得有人负责吧?一个小孩,从呱呱落地到这么大,花了多少心血呀,给一百万也换不回。所以应该找出真正的凶手,而不是找无辜者来连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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