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千帆:从理学博士到法学教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9日11:32 民主与法制时报

  -本刊记者李蒙

  大洋彼岸的艰难抉择

  张千帆1964年生于江苏南京,童年时光大部分是在上海外婆家度过的。虽成长在“文革”期间,但他从小就爱读 书,学业上从未荒废。1980年,他以高分考入南京大学物理系,学的是固体物理专业。当初选择学物理,是时代风气使然 ,尤其是李政道、杨振宁回国掀起的“物理热”,对他的影响很大。当时百废待兴的中国,需要大量科学技术人才,学成报国 是他从小的梦想。

  1981年,李政道在美国主持“卡斯比”考试,美国八十多所大学每年从中国大陆招收通过这一考试的一百多名学 生赴美留学。1983年本科毕业后,张千帆顺利考取“卡斯比”,来到美国读硕士,学习生物物理。他的课程与科研工作都 得到导师们的高度评价。1989年,他博士毕业,接着做博士后,然而此时他的研究兴趣,却已经转向了社会科学。

  就在做博士论文的最后阶段,张千帆对以前工作的价值从根本上产生了怀疑。在美国十年,思乡之情从未泯灭,随着 时光流逝反而更加强烈。尽管已经拿到绿卡,但他从未动过在美国生活一辈子的念头,总想着学成归国。现在学成了,然而归 国之后,中国需要他学到的这些知识吗?如果在美国,科研条件显然要比在国内好,回国后很可能一事无成。而留在美国,住 大房子,开好车,娶个美国老婆,那样的生活是他根本不愿意过的。

  在他看来,以前的工作与成功只是一种自我陶醉,和中国的现实离得太远了。中国目前最需要的或许不是这些传统的 自然科学知识(尽管他从来没有否认过它们的重要性),而是社会科学领域的新思想、新知识,至少对于像他这样身在国外的 留学生是如此。因为中国从来鼓励自然科学研究,中国人也很聪明,不会缺乏这类人才;但社会科学却很不一样,国内需要这 方面的人才。

  为了转向顺利,张千帆决定继续做物理学博士后,为自己争取两年衣食优厚的生活,积累一点财富。在完成本职工作 之余,再抽出时间系统地学习西方政治思想的课程,而他的社会科学知识基本上是从零开始。

  这个选择无疑是艰难的,原来顺得令人羡慕,现在一下子变成了“落魄文人”。虽然偶尔感到有点不平衡,但他从未 发生过大的怀疑或动摇。因为他相信,这是一个正确的选择,是一项值得自己付出的事业。虽然别人不一定马上知道这项工作 的价值,但他相信最终会得到社会的承认。做一点对中国社会有价值的事情——这是他在以前一直没有找到的感觉,而现在找 到了。“求仁而得仁”,他还能奢望什么呢?中国是一个伟大的民族,有着几千年的文明史,现在应该以一种新的文明的姿态 骄傲地站在世界面前。但要完成中国的转变,只有靠每一个中国人的努力。他希望能通过个人的转变,来为促成中国的转变尽 一份力。

  在转向之前,理科有奖学金的资助,做博士后又有一定的工资,因此他有了一点积蓄。1992年,他来到马里兰大 学法学院,失去了稳定的收入,原以为可以靠以前的积蓄撑过这三年学习时间,但美国律师职业收入丰厚,法学院的学费也很 昂贵,且没有任何奖学金。第一学年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银行储蓄迅速地接近零点,心里产生了恐慌。第二年和第三年,他 已交不起学费,没有经济能力注册,也就没有学分,但旁听是不要钱的,他就选择在那里旁听。他是一个不愿意依赖别人的人 ,不愿借钱,也不愿像别人那样出去打工挣钱,因为那将浪费很多时间。幸运的是,他在大学计算机中心找了一个低薪但还算 清闲的咨询工作,勉强糊口,同时利用空余时间收集了大量的资料,并继续写作。

  第三学年结束,同学们兴高采烈地参加毕业典礼,总算熬出了头,等待他们的是前程似锦、香车宝马的律师生涯,而 张千帆由于只是旁听没有学分毕不了业,只得默默地带上书稿,离开了校园。

  马里兰的这三年大概是他人生的最低潮,但也是非常充实、相当多产的三年。目前已经发表的成果,绝大多数是在那 个时期完成的。1995年,张千帆来到德克萨斯奥斯汀政府学院,读政府学博士,算是有了奖学金,生活基本无忧,而思想 也获得了一次很大的飞跃。在此后相对宁静的三年,他选修了自己一直感兴趣的哲学课,能坐下来对困惑自己的一些基本问题 作一个比较深入的思考,可以说找到了自己一直在寻求的世界观,一种自己感到能够安身立命的东西。在美留学生涯使他认识 到,人生都有不那么顺利的时候,千万不要知难而退。只要你所追求的事业是正当的,那就用你的努力、勇气和智慧去实现它 。孟子曾经说过,“人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顺境反而可能耽误你,逆境却可能逼迫你思考,发现真实的自我。

  1999年,他拿到政府学博士学位,在美国也待了将近16年,决定回国,后来在南京大学法学院当教授。200 3年,他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授、博导,并担任了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宪法领域中的拓荒之旅

  在美留学后期,张千帆学的是法学和政治学,宪法研究自然成了他回国后的主要研究方向。在留美期间,张千帆就在 思考,如何在中西法学间架构起宪法研究的桥梁。他的硕士毕业论文是《在自然法与一般法之间——“礼”的宪法定性》,就 是阐述中国古代的“礼”具有“宪法”的意涵。一般认为中国古代的法家提出了更多的法律主张,张千帆却认为,法家的确有 法律主张,但法家的“法”更多的是统治权术和国家军事化管理;而儒家的“礼”,虽包含在伦理道理的范畴,但却由《礼记 》、《周礼》等构成了中国古代的“成文法”,具有一定的宪法地位。

  2000年,张千帆写成了120万字的《西方宪政体系》,系统介绍了美国、欧洲的宪法、宪政制度和政府运行机 制。2001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将这部著作出版,此前国内还没有一本书这样系统完整地对西方宪法、宪政体系进行过 介绍,这部拓荒性的著作,为中西宪法研究架起了一座桥梁,它的意义将随着研究的深入而日益彰显。

  我国提出“依法治国”已有十年,通过控制法律的合宪性,宪法为法治提供了获得社会普遍认同的道德目标,包括政 府所必须尊重与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同时,依宪行政、依法行政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张千帆认为,法律的终极社会作用是 人们对法院实际会做什么的预测,预测其行为所可能带来的后果。如果一位民营企业家要开办工厂,他可以选择安装控制污染 的设备,也可以选择违法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假如他认为违法成本低于环保费用,那么任其污染才是他谋求利益最大 化的理性选择。反之,如果他预测到违法的成本远远大于环保费用,他当然会选择安装控制污染的设备。如果法治不健全,需 要政府通过一道道行政命令来逼迫他暂时控制污染,而司法无所作为,那么,他就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断地违法、纠 正、再违法。这就是说,没有日益完善的宪政,国家经济发展必然受到越来越大的影响。

  张千帆说,司法是在中国传统上最受忽视的一个部门。在古代,司法依附于行政,地方行政首长往往兼任司法工作, “升堂办案”。这种传统影响,并非一朝一夕可以消除。但司法对于保护市场竞争发挥着最直接和关键的作用,因为法院缺乏 立法和行政机构的能动性,它既不制订影响权利和义务分配的立法,又不主动实施国家政策,也不能在没有当事人同意的情况 下将他们勉为其难地“拖”到法庭上来,因而一般没有能力主动侵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所以说,司法是“危险最小”的社会 分支,它只能纠正违法或违宪的立法或行政行为,从而为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发挥积极作用。所以说,司法独立不仅对公民的 个人利益是重要的,而且还对人的行为动机产生普遍影响,从而最终决定着社会的繁荣程度。

  农村选举是他的 重要课题

  在留美期间,张千帆一直研究关注西方的选举制度。当时美国研究选举制度的方法,除了博弈论还有空距理论。空距 理论比较新颖,就是将有关数据数理化、模型化,选民认为“他的主张和我的利益之间的距离最近”,就会投票支持那位候选 人。而这种距离,首先是经济利益,其次包括家庭、宗教、意识形态、伦理道德、传统习俗等,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下的“距离 ”,是候选人与选民的真正距离。根据这一理论,张千帆分析了1996年的俄罗斯总统大选,并完成了自己的博士论文,受 到高度评价。

  回国后,张千帆一直关注农村基层选举,在这方面发表了许多论文。2005年在对河北省石家庄东营村进行的村民 代表选举进行考察时,他探讨了在农村基层选举中被普遍忽视的问题:村民代表的选举和村选区的划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规定,村委会主要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只是在“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员 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但由于种种原因,村民会议往往不容易召集,往往授权规模更小的村 民代表会议处理。由于“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定义相当模糊,不论是否出于实际需要,某些村都可能建立村民代表会议 并赋之以实权,譬如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权力。《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却对村民代表的选举方式语焉不详。这就给形形色色 的不规范选举行为提供了机会,其中之一就是选区划分权的滥用。

  张千帆从东营村第一次听说在村子里划分“选区”的做法,他觉得有一定好处。可以降低选举成本,也可能有助于控 制“多数人的暴政”。如果村的选区划分基本规则并保持均衡,而强势家庭的分布是不规则的,那么就有可能打破强势集团的 垄断局面,从而保证村民代表会议大致能反映全体村民的利益。然而,划分选区同时也将增加人为干预的风险。选区规模越小 ,人为干预和舞弊就越容易,且对选举结果的影响越大。因此,在保证选区划分规范的基础上,中国农村选举的当务之急仍然 是保证自由和公正、防止干预和舞弊。在体制上,如果说选区划分应该获得村民会议的批准,那么选举过程的合法性还得更多 地依赖法院。

  以前我们喜欢说“依法行政”,而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建设“法治政府”,张千帆对这一提法的改变极为 赞赏。“法治政府”意味着宪法和法律是政府建立的基础,是政府体系构成的依据;政府的任务是为私有产权,经济活动自由 、投资环境提供法律保障。依宪行政、依法行政有助于限制政府行为的任意性,保护有限的社会资源,并激发社会的经济活力 ,是顺应时代潮流的巨大进步,必将对中国的政治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他对国家的发展进步和个人的学术研究,都充满了信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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