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丽虹:修改《婚姻法》鼓励“姐弟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6日10:0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在目前我国男多女少、小男多、小女少的情况下,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赤峰学院副院长郭丽虹副教授提出,必须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修改为男女相同或女大于男,鼓励适婚男女以“姐弟恋”的模式组建美满的婚姻生活。

  郭丽虹说,女性平均寿命长于男性是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根据世界人口统计,上世纪末此差距为4.3岁(男63 .3岁,女67.6岁)。若建立“兄妹”式的家庭,则夫妻同时生存的时间会缩短,必然会有更多的老年女性寡居。如能引导人们择偶时选择“姐弟恋”,这种状况将会得到改善。

  郭丽虹还说,为什么中国历史上,男子在家庭中处于强势地位?年龄上男大女小也是原因之一。

  郭丽虹还告诉记者,据国家统计局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当年21、22、23岁三个年龄段,1 00个女性只能对应不到92个男性,这也是当前大龄未婚女性增多的原因。如能通过修改《婚姻法》引导社会转变观念,不但可减少大龄未婚女性,又能防范20岁以下男多于女所带来的问题,可谓一举两得。

  不同声音

  没必要为改变传统观念而修改法律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汕尾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蒋海鹰表示这个提议很有意思,“姐弟恋”确实有合理的一面,但因为要改变传统观念就要修改法律似乎并不必要,只要媒体多宣传完全可以达到目的。

  另外,蒋海鹰提出,就算以后男性太多,同龄或同辈人缺口太大无法满足,男性还是可以通过寻找更小的女性来弥补。她还说,当初《婚姻法》规定男性22岁结婚是有生物科学依据的,把这个年龄改成跟女方一样肯定不合适。(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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