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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赔钱 轻微交通肇事不起诉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1日03:4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交通肇事犯罪都因过失造成,法院常常判肇事司机缓刑,但这个缓刑可能让肇事司机丢掉工作,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命运就此逆转; 交通肇事犯罪常有人员死伤,肇事司机获刑,极可能导致他们赔偿不积极,造成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 ………… 昨日,记者获悉,龙泉驿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试行一项新制度———对积极赔偿受害人的轻微交通肇事案嫌疑人一般不起诉,让肇事者早日恢复正常的生活、工作,让受害人及时获得赔偿;但对严重肇事的,检察院将建议严惩。 按龙泉驿区检察院掌握的尺度,对因不符合安全文明驾驶交通肇事的,造成危害后果不严重的,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受害人是近亲属的等肇事情节轻微的情形;肇事者事后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积极给予赔偿,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真诚谅解,经检察院审查属实的,检察院将适用“从宽”政策,一般不起诉。从调研情况看,对这类案件不起诉比起诉的效果要好。 但对以下几类“严重交通肇事案件”一般将“从严”,并建议严惩:酒后驾车或服用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车的,无证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发生事故后拒不赔偿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发生事故后拒不认罪的,恶性交通事故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多人死亡的等。 据了解,试行半年来,龙泉驿区检察院已对19起交通肇事案的4件不起诉,还有两件拟不起诉正在办理。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1月至去年10月,龙泉驿区检察院受理交通肇事案共209件209人,不起诉的却只有3件3人。 不起诉案例 A 丈夫无证驾车害死妻子 张学坤今年50岁,龙泉驿区农民。去年8月21日,张学坤驾驶摩托车搭载妻子罗秀英,与一辆轿车相撞,罗秀英经抢救无效身亡。交警部门认定,张学坤无证驾驶,负事故主要责任。 怀着失去妻子的伤痛,张学坤落入法网,而家里还有老人需要赡养……考虑到张家的特殊情况,龙泉驿区检察院认为,张学坤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加上罗秀英的直系亲属对张学坤给予谅解,检察院综合考虑后决定给张学坤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对他不予起诉。 B 撞死人主动赔20多万 林某是成都郊区一单位的科长。去年3月25日,林某驾驶桑塔纳轿车,在飞龙湖路边临危操作不当,将行人廖某撞倒,廖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林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抓后的林某非常后悔,主动赔偿死者20多万元,取得受害方的谅解。 龙泉驿区检察院讨论认为,如起诉林某,林很可能被判刑,甚至丢掉工作,命运发生逆转,这样对已彻底悔悟并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林某显得偏重;如果不起诉,林可能会更加努力地工作。全面衡量后,决定对林不予起诉。 执行者释疑 轻微交通违法不是“拿钱买刑” 关于该制度产生的疑问,龙泉驿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屈志强一一做了解答。 记者:有人担心,轻处交通肇事者会纵容交通违法? 屈志强:对于违法交通肇事的代价,除了可能会被判刑,肇事者还将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责任以及财产受损、人员伤亡等风险,驾驶员一般不会随意去违法。如果有意违法,情节严重的,会综合判断并起诉。 记者:可能会造成有钱人“拿钱买刑”? 屈志强:不起诉是针对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的,如果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即便赔偿得好,一样会提起公诉。 记者:如何避免办案人员借不起诉的权力以权谋私? 屈志强:对拟不起诉案件有严格的程序,先是承办人员审查后提出意见,再由科室集体讨论,后提交检委会决定,并公开宣布,让整个程序公开公正透明地进行。 龙泉检 本报记者 黄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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