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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 低保人员每人月补15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1日02:48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陈宇)昨日记者从顺德区民政局获悉,顺德将以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补贴,补贴时间为2008年2月至12月。 据了解,今年顺德区居民日常生活消费品价格仍然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减轻低保对象的经济负担,顺德决定从2008年2月1日起,按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提高该区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补贴时间为2008年2至12月(2008年1月份已按要求在2007年发放了临时补贴)。 顺德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补助经费将分两次,由区划拨到各镇(街道)财管所低保专户中,5月份划拨2月至6月份的低保补助金,7月份划拨7月至12月的低保补助金。各镇(街道)收到区划拨的低保补助经费后,将由各镇(街道)社会工作办负责,分两次发放到低保对象的低保金账户。 按照安排,顺德各镇(街)将在6月10日前完成2月至6月低保补助金的发放,8月10日前完成7月至12月低保补助金的发放。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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