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红十字会合作募捐”须获授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1日05:05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 针对近日有网民询问有单位以与红十字会合作的名义在网上募捐,是否必须获得中国红十字会授权一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重申:任何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名义进行的募捐,必须获得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授权,所募款项必须进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账号。

  “5·12”地震灾害发生以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相关媒体发布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募捐方式和账号,但是从未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媒体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名义及其他账号在网上开展募捐活动。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表示,对于一些打着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合作募捐的旗号,募捐款项不直接进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账号的任何单位、个人或媒体,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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