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入医院抢43万两主犯被判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1日06:50 扬子晚报

  据新华社电 北京肿瘤医院抢劫案20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终审宣判,来自山东省巨野县24岁的庞明想和北京人、25岁的闫峰均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其余被告人分别因犯抢劫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4年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法院介绍,2007年4月2日,两名男子冲进北京肿瘤医院,将负责押送营业款的保安王某打倒,劫取这家医院当日门诊楼收费处收取的现金43万余元。案件很快告破,庞明想等人被检察院以抢劫罪和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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