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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地震遇难者默哀后 原告主动撤诉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1日07:54 台海网
台海网5月21日讯 (海峡都市报记者 阮友直) 19日下午,一起争夺抚养权的案件在马尾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原告在法庭上为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默哀3分钟后,竟主动向审判长提出撤诉。 当天下午2时许,一起原被告争夺女儿抚养权的案子,按计划正准备开庭审理,此时正值全国为汶川大地震默哀3分钟。审判长起立说,“我提议:原告、被告、审判长、陪审员、书记员及旁听人员,为在四川汶川大地震中罹难的同胞默哀3分钟。” 随即法庭里的所有人员起立,低头,默哀。默哀完毕,审判长宣布开庭。此时法庭上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在审理前,原被告双方为婚生女的抚养权争得面红耳赤;开庭不久,原告杨某就向法官提出了撤诉。 杨某说,自己在默哀时觉得灾区有许多孩子失去了家园、父母甚至生命,这些孩子与自己的女儿差不多大。他们的这点纠纷和灾区孩子经受的苦难比起来,实在是太渺小了。他觉得应该多拿出点精力和时间,多为灾区人民做点事。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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