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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从速处理涉及灾区案件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1日13:20 北京晚报
本报讯 四川汶川地区发生强烈地震后,北京市各级法院在组织干警积极捐款。同时,对涉及灾区的案件从速处理,使灾区当事人能够安心抗震救灾。 二中院民四庭法官刘险峰了解到承办的一起上诉案件中,被上诉人文先生的亲属在灾区有伤亡情况,当事人向法院表示希望尽快安排开庭审理,最好能以调解方式尽快结案,以便迅速实现债权,得到款项后立即赶回灾区。 刘险峰法官针对这一情况,立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谈话,并向另一方当事人说明原由,争取对方理解。上诉人魏先生得知情况后,马上表示可以配合法院工作。在法官组织下,双方当事人共同来到法院,仔细对账。 与普通的案件审理不同,在法院调查时,双方都放弃了一些细节上的争议,尤其是上诉人魏先生配合积极主动,使案情迅速明确。文先生对魏先生的理解表示感谢,在签署初步和解意向后,文先生迅速赶回灾区。 5月14日,二中院民四庭孙之斌法官主持一起案件谈话时,上诉人的代理律师在庭上焦急地向法院提出,因当事人目前在四川灾区,地震发生后无法联系到当事人。另外,这名当事人在上诉时曾表示愿意与对方和解,但当时没对和解的具体细节予以明确。代理律师因此希望法院能够给予一定时间,以便联系当事人促成和解。 孙之斌法官就此询问了在场的对方当事人意见。“没问题!”对方回应得很痛快,“这种情况谁还能说什么呢?” 这两起案件标的虽不大,但都和灾区有一定的关系,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尤其是充分考虑涉及灾区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在保证案件程序合法的同时,做到合情、体贴,使当事人情绪能够稳定,全力投入抗震救灾之中。 朝阳法院在四川地震发生后,对全部执行案件进行了认真排查,对部分涉灾区当事人的案件安排专人从速处理。昨天上午,四川省仁寿县人郭江明从朝阳法院领到了八千余元的执行款。 申请人郭江明系四川省仁寿县三溪乡金光村人,该地区位于成都市附近。2007年4月,郭江明来京工作期间在北京嘉璐饺子城餐饮有限公司就餐时被该公司员工打伤。朝阳法院判令北京嘉璐饺子城餐饮有限公司赔偿郭江明8324.99元。判决生效后,郭江明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北京嘉璐饺子城餐饮有限公司给付赔偿款。 5月12日四川发生大地震后,案件承办法官王东军在排查案件过程中发现此案后,立即与申请人郭江明取得联系。郭江明表示,希望能尽快拿到赔偿款,以便近期赶回家中探望亲属。为妥善从速处理涉灾区案件,王东军法官经过多方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北京嘉璐饺子城餐饮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望京支行有账户,于是立即前往该银行,将全部赔偿款及利息扣划至法院账户内。 张蕾 尔轩 王丽英J179 J009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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