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越来越考虑保证公民的知情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1日21:06 新华网

  中国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政府应主动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另一项正在实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则删去了草案中有关新闻媒体不得“违规擅自发布”突发事件信息的规定。

  “这为新闻媒体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采访报道权力,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主任展江说。

  这两个法律文件都是酝酿已久而出台的,业界认为,这反映了中国政府在建设和谐社会和扩大民主中,越来越考虑要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同时,重视媒体发挥作用。

  汶川地震后,重庆市政府率先发布了此次灾难的首批伤亡数字。此后,官方公布的伤亡情况一路更新。中国政府更是在地震发生后的第三天即预计本次地震的死亡人数会达5万人左右。国务院新闻办从13日开始每天下午定时举办新闻发布会,并迅速组织包括境外记者在内的近80名记者赴灾区采访。

  “这是良好的互动。政府的信息发布公开透明,在这样开放的状态下,媒体就会以最好的状态去报道,而媒体的及时报道,也有助于政府形象的提升。”《中国青年报》资深记者崔丽说。

  很多人认为,汶川大地震信息发布的快速公开并不令人惊奇,它是中国政治领域近年变化的反映。

  在去年10月中共十七大上,作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内容,“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首次被并列写入了党代会报告,引起了很大的关注。

  与政治体制改革相适应,中国各地都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在2003年6月就建立起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全年无休”,做了上海市政府多年新闻发言人的焦扬至今未在任何一次发布会上说过“无可奉告”。

  去年十七大和今年的两会,对境内外记者采访的开放度也都是空前的,比如大范围的团组讨论对记者开放,并允许记者现场提问。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认为,这次地震中媒体的快速反应与中国政府思想解放有关。他说,一方面,思想解放让中国取得了改革开放30年的巨大成就,为应对灾害提供了物质基础和精神基础;另一方面,这次灾害发生后前所未有的信息公开程度本身就是思想解放最直观的例证。

  中国在汶川大地震中的反应,与当年应对唐山大地震的情形形成鲜明对比。

  震级为7.8级的河北唐山大地震造成24余万人死亡,这一数字在时过3年之后才得以“解密”,新华社记者徐学江报道了这一消息。

  消息的发布虽然“迟到”了3年,徐学江在回忆当年的情形时说,他1979年在一个地震会议上听说这个数字时,还是经过千方百计地积极主动争取才得以报道的。

  “时代总是在进步。”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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