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研究灾区困难群众后续救助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3日03:40 今日早报

  国务院研究灾区困难群众后续救助政策

  ■人均每月200元补助延长3个月 ■对余震再严密监视2个月

  12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总指挥温家宝主持召开总指挥部第23次会议,研究地震灾区困难群众后续救助政策等问题。

  会议指出,汶川地震发生后,国家对灾区困难群众实施临时生活救助,出台了3个月救助政策。会议决定,在3个月临时生活救助政策到期后,政府对生活仍不稳定的受灾群众继续给予救助。救助对象主要包括“三孤”人员、生活困难的遇难(含失踪)者、重伤残者家庭人员、异地安置人员、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且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后续救助政策以现金补助为主,不再发放口粮。人均每月补助200元,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三孤”等人员的补助标准。补助期限为9月至11月。后续救助政策到期后,对于生活困难需救助的灾区群众,可分别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冬春灾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制度,保障其基本生活。

  会议根据专家委员会的意见提出3点要求:(一)对震区的余震再严密监视2个月。(二)对汶川地震灾区大面积地质灾害的潜在危险性进行现场测查,在认识灾区次生灾害起因和发生条件的基础上,给出可能出现重大地质灾害的地域,并估算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以保证灾区恢复重建和可持续发展。(三)尽快确定地震遗迹遗址保护点,并对有可能长期保留的遗迹遗址进行保护。(1310801)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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