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委原副书记 田忠一审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3日06:40 扬子晚报

  据新华社电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法院日前就长春市委原副书记田忠贪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田忠表示将在10日内向法院正式答复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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