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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院原院长终审被判12年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3日07:02 华龙网-重庆商报
重庆第三人民医院原院长刘松涛 (资料图)本报讯(记者 陈保发 实习生 叶春梅)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原院长刘松涛被作为“人才”引进来渝,大胆创新、业绩突出的他背地里却收受贿赂131万余元,还喜欢写日记记录其糜烂生活。昨日,受市高院委托,市五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刘松涛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没收财产10万元,并对其犯罪所得赃款131.195万元及其收益予以追缴。 经法院审理查明,刘松涛从2000年12月26日起担任重庆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并兼任该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组长、重庆市临床检验中心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工程招投标、项目合作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数家医药公司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31万余元,已构成受贿罪。 今年1月2日,市五中院一审判处刘松涛有期徒刑12年,并没收财产10万元,并对其犯罪所得赃款131.195万元及其收益予以追缴。一审宣判后,刘松涛认为对自己量刑较重,不服一审判决随后提起上诉。法院二审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遂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与一审时的情绪激动相比,昨日上午二审宣判后,刘松涛表情平静,没再说一句话,低着头在判决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他随后被法警押上警车。 案情回放 自诩有情人 日记曝光糜烂生活 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称,除了利用一切机会收受贿赂外,刘松涛还很有“女人缘”,他自诩为“有情人”,称“有很多女人喜欢自己,我也没办法。”据了解,刘松涛有记日记的习惯,但并不是记事,而是记情,记下与不同女人来往的经过与细节,同时他还将女人们发来的“亲密”短信也抄录在日记中。侦查员甚至在刘松涛的日记中发现了他出差时嫖宿幼女的记录。 关在看守所 写下遗书装死抵赖 2007年1月,原本正在参加重要会议的刘松涛突然以要到外地开会为名,向会务组请假。种种迹象表明,刘极有可能潜逃。2007年1月26日,检察机关对刘松涛立案并逮捕。 到案后,刘松涛对犯罪事实百般抵赖。侦查员依法搜查了刘的住所,发觉他相当“好学”,家里有不少法学专家讲授反贪污、贿赂侦查技能的录像带。看来,他在受贿前是有“充分准备”的。被关在看守所里时,刘松涛时而写下遗书装死抵赖,时而又大谈要用鲜血来捍卫“改革成果”。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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