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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始集中清理执行积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04:54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至明年6月底,8081件有财产可执行积案基本执结;涉及农民工工资等六类案件被列为重点

  本报12月3日讯(记者刘宇 通讯员陈伟)执行难是一个老话题,执行积案的大量存在,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我省今起开始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至明年6月底,2007年12月31日之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8081件积案要基本执结,同时,在清积活动中确定的5535件重点案件也要基本执结,特别是在春节前要集中执行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特殊困难群体的案件。这是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动员会上获悉的。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杜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出席并讲话。

  据悉,前一段时间我省对执行积案进行了摸底调查。目前,全省法院至2007年底仍有历年未执结的案件4.3万余件,申请执行标的额达138.7亿元。其中,3.52余万件属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还有8081件是列入全国集中清理执行范围的有财产未执行案件,另有清理重点案件5535件。

  结合我省实际,这次清积活动确定了六类重点案件:一是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其他各种非法干预未执行的案件;二是被执行人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国有企业、军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案件;三是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案件;四是涉及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款的案件;五是因未能执行或执行不当引发的重复信访案件;六是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未执行案件。

  在集中清积活动中,我省将采取一切法律允许的手段,让恶意欠债不还的“老赖”无处躲藏。如:通过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式,排除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和各种非法干扰;广泛应用媒体曝光、公告曝光和悬赏举报等方式,积极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通过降低企业资质、冻结银行账户等方式,加大对被执行人的震慑力度;对恶意拖延执行的,责令其支付迟延履行金;对故意阻碍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我省涉及政府等特殊被执行人的案件情况比较突出,据统计,全省涉及各级政府、乡镇、村民委员会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重点案件达3367件。对于这样的案件,我省也打出了重拳,此次涉及的机关单位必须主动及时地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如果政府有积案不履行、欠款不还的,在下年度综合治理考评中一律扣减当地政府相应综治考评分值,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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