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台胞在厦将可享居民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07:10  台海网

  台海网12月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詹文 实习生 谢毅叠)厦门有许多台湾同胞,他们和家属将可以享受与厦门居民同等的待遇。这项内容被写进 《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 (修改建议稿)》。

  厦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昨天召开,会期3天。市人大侨务外事委向大会作了关于《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 (修订草案)》的初审报告,并提交审议。

  1994年出台的《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开创了厦门对台工作新局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不过,今年以来,两岸形势朝着积极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因此,有必要对法规进行修订。《修订草案》吸收了台湾同胞投资保障工作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增加了鼓励台湾地区专业人士来厦创业内容,并对法规中一些难以操作的条款作了调整,使法规更完善,更具地方特色,可操作性更强。

  市人大侨务外事委承担《修订草案》的初审任务,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形成 《修改建议稿》,提交此次大会审议。

  可按居民标准参加社保

  给予台湾同胞居民待遇是本次修订的重点。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在税收、土地等方面给予优惠已不可能,台商对此表示理解,他们更多希望给予与居民同等待遇。

  结合厦门实际,人大侨务外事委建议在医疗卫生保健、社会保险等方面给予台湾同胞及其家属与厦门市居民同等待遇。在厦门市投资就业的台湾同胞可按照厦门市城镇职工标准参加社会保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台湾同胞,可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

  可以参评劳动模范

  在厦就业的台湾同胞已融入厦门经济社会生活范畴。为更好体现台湾同胞作为普通劳动者在厦门建设中的作用,人大侨务外事委建议,在厦门就业的台湾同胞可以参评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为了更好地为台商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对台湾同胞的直接投诉,应在三十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

  台湾学者创业优惠多

  厦门通过各项政策鼓励台湾专业人士来厦门创业,台湾专业人士以其拥有的专利、专有技术等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的,科技成果作价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受限制。

  台湾学者如果在厦门从事科研、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以及厦门市鼓励发展的新兴产业、具有技术领先和良好市场潜力的项目,可以获得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支持。

  符合厦门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台湾专业人士,按照厦门市引进人才政策规定享受优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中小企业信贷融资时,符合担保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还可以优先获得担保公司担保支持。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