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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00元买“鹰”玩  不想受罚2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07:56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张勇军 通讯员 张敏)花100元买了只“鹰”玩,却不知买来的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鵟”。昨日,家住球场街的市民赵先生因玩“鹰”被罚款2000元。

  前日下午2时,有市民报警称,有人带“鹰”在球场路花鸟市场询问喂养方法。接到报警后,市森林公安分局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市民说的“鹰”学名叫“鵟”,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民警将玩“鹰”的赵先生带回审查。

  “我以为是鹰,没想到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赵先生介绍,一星期前,他花100元钱在一陌生人手上买回“鵟”养着玩。经调查,警方暂没发现赵先生有贩卖牟利的行为,没收“鵟”,并处罚款2000元。据悉,没收的“鵟”已交由东湖鸟语林救护。

  ◇知识卡片

  鵟,形似老鹰,全身褐色,尾部稍淡,两翅下各有一白色横斑。常飞翔高空或栖息在高树梢。吃鼠类,为农田益鸟。俗称“土豹”。在我国分布较广的普通鵟,体长约51厘米,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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