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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进法院做工作“老赖”溜了

  2日上午,乐山犍为县法院工作人员将被执行人何某带到法院,要求其履行相关赔偿责任,而何某却在法警眼皮底下溜出了法院,直到目前音讯全无。

  2007年的一天,犍为县清溪镇人王某将孩子留在镇上卖饲料的何某门市上玩耍。何某外出买菜期间,王某的孩子从饲料堆上摔了下来,并且受伤严重。王某认为何某未将其孩子照看好,而何某则认为自己没有照看王某孩子的义务,双方为此打起了官司。

  一审判决中,犍为县法院判定王某负主要责任,何某负次要责任。终审判决中,乐山市中级法院改判双方负有同等责任,何某须赔偿王某及家人约2.2万元。但何某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执意拒绝赔偿。于是,王某向犍为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月2日上午,犍为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前往清溪镇强制执行。大约上午11点,何某被带回了犍为县人民法院。当天下午上班时间,何某仍然在执行局的办公室内,在场的还有申请执行方的人和两名法警。下午4时许,何某的电话响起,她一边接着电话一边向外走,很快没了踪影。对于市民“两个法警看不住一个弱女子”的说法,犍为县法院院长田小兵昨日表示,由于未司法拘留何某,所以未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其离开法院也很正常,法院方面在此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

  刘宗明记者丁伟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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