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标签管理实施新规
本月起食品包装大变脸
□记者 刘伟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质监部门获悉,由国家质检总局新修订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本月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从12月1日起生产的食品类商品将全面启用新的标签,标签上有违规情况的将被处以500到1万元罚款。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海口部分超市了解到,市场上销售的食品类产品大多数是12月1日前生产的,12月1日后生产的产品很少上市。记者看到,一些食品外包装上有不少“本产品含有……,对……有促进效果”等字样。质监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新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此类产品有违规嫌疑。
质监部门提醒市民,购买食品类产品时一定要注意看标签上的信息,如发现信息不全的食品产品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