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必须依法合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09:30  北京日报

  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记者王立彬)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统一的用地市场必须合乎国家法律和法规。

  鹿心社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同时必须稳妥。如果管理措施不到位,很可能出现乱象,导致新的乱占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必须界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流转的土地范围。一是必须符合规划,二是必须依法取得。必须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程序,要按将来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要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放到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当中来进行,以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据介绍,为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国土资源部已经起草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可望在年底出台。

  鹿心社强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需要对土地管理法做出相应的修改。国土资源部正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加快推进这项工作。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已经列入全国人大明年的立法计划,国土资源部将在认真研究、论证、听取有关部门和各方面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尽快报国务院。

  据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记者王立彬)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将通过改革土地有偿使用方式和土地收益分配使用办法来遏制地方政府过于依赖“土地财政”的倾向。

  鹿心社说,土地是重要的资源,也是非常重要的资产。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推进,土地资产的价值逐步显现,通过土地有偿出让,为城市发展建设积累了部分资金。但在一些地方确实出现了政府过分依赖土地收入的问题。目前,国土资源部正在配合财政部门积极研究解决此一问题的办法。其中最主要的一是采取更多的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使得土地的有偿使用收入不过分集中在一次出让;二是研究土地收益的分配使用办法,使得土地收益分配、使用更加合理。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