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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临沂12月3日讯价值3200元的邮件中途丢失,而快递公司却想只赔偿双倍邮费了事,失主王先生随即将快递公司投诉到消协。12月2日,在工商部门的协调下,王先生终于拿到了快递公司全额赔偿他的3200元损失费。
王先生告诉记者,2008年10月25日,他给新疆的朋友张先生邮寄了一份邮件,内装一部价值3000元的诺基亚手机及200元的香烟。快递公司收取了王先生50元的邮费,并称4天之内可送到。但是4天过后,王先生打电话从朋友那里得知邮件并没寄到,随后快递公司承诺20天内可为其找到物品并送到目的地,但是之后再没任何消息。
无奈之下,王先生拨打了12315,工商部门发现王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快递公司在邮寄过程中将物品丢失而不愿承担赔偿责任。最后,在工商执法人员的协调下,快递公司赔偿王先生全部损失3200元。